2017年乐清市工商联预算公开
2017-05-26 00:00:00 来源:本站 浏览:412
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 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2.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4.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包括: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预算。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设办公室、会员科、经济服务中心。共有行政编制6个(其中1个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1个,现有在职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行政退休8人 二、 2017年部门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总体要求,2017年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拟安排预算151.30万元,其中本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1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0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一)预算平衡情况 2017年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财政预算内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增减因素分析及项目说明 1、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3万主要由于2016调出副职一名,调入正职1名;专项业务费比上年减少4.7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远近程标准降低使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万元,主要用于商会各项事务各类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7.3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春节慰问等发放。 (三)、关于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0.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共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无当年预算额度30万以上或新增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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